美 国 EB-5 投 资 移 民
项目简介 ——
美国投资移民 EB-5 类(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是依据1990 年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美国投资100 万元美金创设事业,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可取得永久居留权。2003年,美国总统布什针对美国经济状况,重新签署了移民法修正案,对于选择美国经济特区投资的申请人实行优惠政策,将投资总额100万美元降低为 50 万美元,将“创设”企业改为“投资”,将“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改为“间接”。因此,众多国内申请人有了移民美国的新途径。
该类移民签证每年有 10000 个名额,其中有 5000 个名额保留给在美国经济特区投资的申请人。宾州是美国政府核准的经济特区之一,申请人投资于宾州移民基金50万美金五年,即可申请获得全家条件绿卡;取得绿卡后,投资人无需亲自赴美国创业经商,由基金机构统一运作管理:将投资款贷给政府甄选的项目于当地知名企业,无息使用五年返本。投资人只要在两年内1)其投资行为仍然存在;2)所投资企业创造十个就业指标,便可申请转为永久绿卡。
目前,通过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大陆移民申请案数百例,现正在逐渐接受广州领馆的面谈排期,至今无一例拒签。因此,如果您想让子女赴美留学、工作或创业,全家自由往返美国探视,自己不想在美国创业经商及定居,那么,选择美国投资移民则是您的最佳选择。
申请条件 ——
1.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岁; 
2.没有学历、英语、工作年限和经商背景的限制;
3.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及合法途径(赠与、继承等亦也可以);
4.申请人必须全额投资53.9万美金(含3.9万管理费)。
申请程序 ——
1、投资人签署委托协议书。
2、完善所有的申请材料。
3、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汇入汇丰银行香港分行的监管帐户。
4、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5、美国移民局收件后二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将在45-60天内收到由美国务院所寄出的文件包,并须于领事馆面试日期前填妥此资料。没被批准的申请人则发还其原存放于监管账户的投资本息。
6、领事馆通知投资人面试日期,并要求投资人进行健康检查。总计此阶段作业约须时一至二个月。
7、领事馆面试,移民官当场告知投资人面试结果。
8、获得签证后180天内,投资人须赴美。(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的新生活。未来二年中,投资人在此期间可自由进出美国)。
9、投资人于进入美国的21个月后(亦即条件式签证到期的前三个月),递交 I-829申请表,请求解除条件。
10、投资人签证条件移除,成为正式之永久居民。再经三年,投资人可选择是 否要成为美国公民。
11、五年投资期满,投资人取回5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
项目特点 ——
1 50万美元投资在区域中心项目
相比较以往传统的投资100万美元的项目,现在更多的是投资在移民局认可的一些特定的区域发展中心
的项目,这些区域中心或是一些高失业率中心或是一些人口密度低的区域,吸收这些投资去对这个区域进
行发展并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在5年以后50万美元会原本返还,一般没有利息,这些资金会有相应的
公司担保或者州或市的抵押担保,但不会象加拿大的投资移民由政府作担保,
2. 审批时间短
整个申请的时间相比加拿大有极大的吸引力,如果算上材料准备时间以及等候广州移民局面试的时间,
整个过程一共5-8个月,其中有的客户最快1个多月即被要求到广州移民局面试。
3. 资金来源追溯度不高
美国的投资移民不像加拿大投资那样严格的一直追溯资金的来源,因此材料的准备相对非常简单,移民局
的审核也相对宽松许多。因此有些资金来源在加拿大解释难度大或者不被接受的客户,可以转向考虑美国
的项目。
项目优势 ——
1、美国政府核准、广州领馆备案,投资安全,审批有保障。
2、没有居留时间和地区限制,享受美国居民福利待遇。
3、无需二次投资及创业经商,两年确保取消绿卡附加条件。
4、申请时间快,约4个月获移民局批准、6个月获得全家绿卡签证。
5、投资资金无风险,有抵押担保,五年返本有保障。
近期项目 ——
SEPTA宾州东南交通管理局
-新收费系统方案
宾州东南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为“SEPTA”)为管理多种大众交通运输系统营运的区域性交通管理局,提供宾州费城、却斯特、蒙哥马利、公鹿郡、德拉威尔郡,以及德拉瓦州New Castle County和新泽西州Mercer County等地居民及观光客密集的公交车、地铁、电车、高速铁路及通勤电车等大众交通运输服务。此管理局为宾州于1963年8月17日立法设立,并于1964年2月18日开始营运。SEPTA目前乘载量为全美第六大,服务至少380万名以上之旅客。管理并营运280座以上车站、450英哩的轨道、196条路线和超过9千名的员工。SEPTA惠誉国际信用评等(Fitch Ratings)近期将SEPTA之2010年2亿4千万收益公债评比为“AA”级,并将剩余3亿2仟7百万美元收益公债之评等调高至”AA”等级。
SEPTA拥有三种主要不同运输方式及铁路运输等营运部门:市区公共交通、郊区运输、区域性铁路。市区公共交通营运路线范围大部份于费城市内;包含公交车、电车,和路线延伸至德拉威尔、蒙哥马利和 公鹿郡的橘色地下铁路线。而郊区营运范围则以郊区公交车、蒙哥马利与德拉威尔的轻轨电车和公鹿郡的公交车路线为主。区域性铁路部门掌管13条由费城起驶向外延伸至市内、郊区和州外的通勤铁路路线为主。
宾夕法尼亚联邦政府(以下简称为“州政府”)、费城市政府以及邻近乡镇以提供营运补助和资金方式来补足SEPTA的营运收入和融资资金,藉此展示对SEPTA的支持。当费城市政府和地方单位分别提拨11%和4%的SEPTA营运补助和资金时,州政府则提拨SEPTA营运补助的80%和其资金的41%。联邦资金主要作为资本投资用,约占SEPTA资本计划的55%,这即包含供运输用的联邦高速公路资金和国土安全资金。
为满足老旧收费设施的需求和提供旅客多元的现代收费设备,SEPTA已开始着手进行被称为新收费系统方案(以下简称为"NPT”方案)的多组件资金改善计划。除了公交车、铁路,和区域铁路的收费改善计划外,这项方案也将包括SEPTA的旅客小区交通和停车场营运的收费及程序改善计划。
SEPTA将安装一套不需以零钱、月票和车票(或其他付款专用工具)的传统系统,直接采用金融卡和信用卡的方式,而非使用一般其他交通运输公司安装磁卡或计算机卡的系统。目前SEPTA已着手进行一项创新的方法,利用银行卡网络系统,使得客户能够直接以签帐金融卡或信用卡的方式扣除过路的费用,并结合其他方法以使无法使用银行卡的旅客能使用预付卡付费。
新收费系统的主要收费组件将包括新型自动贩卖机、贩卖装置、旋转门及闸门的制造与安装;链接及支持新型收付款系统之计算机设备、网络组件和软件系统之设计与应用。
此套系统亦将能让旅客在其他整合的交通运输网络收费系统中连接使用,根据其他已装置类似现代化收费系统的运输业者所进行的研究指出,使用新收费系统后,前三年载客量可预期增加至少5%。由于新收费系统将提供更精确的载客量和收益数据,亦能加强内部管理承担性和一致性,SEPTA内部的营运和管理因而受惠。
新收费系统方案为备受瞩目的公共建设方案,在SEPTA董事会、执行长和财务长支持下,由具有SEPTA营运管理经验的资深行政官员领导此方案。这项方案之相关研究与计划已于2008年3月即开始进行,当时,该方案分为四个主要的工作项目-新收费系统合约、其他第三方承包商、内部账目工作,及其他内部成本费用。
SEPTA是全美两家能提供广泛现代化服务,包含公交车、有轨电车、铁路捷运、通勤铁路、高速铁路和共乘服务的运输公司之一。由于宾州和费城区域的游客和人口数量持续成长,SEPTA已注意到此形式的系统将会增加载客量。在改进乘车感受的同时,NPT方案将会使SEPTA系统更现代化和有效率。SEPTA也相信“开放式“的付款系统不仅受惠于顾客,同时也包含整个区域的民众。随着新型与简易的收费系统,SEPTA期望吸引更多新客户并改善现有旅客的乘坐经验。
宾州水公司(”Aqua Pennsylvania, Inc.”)
預計總支出:兩億三千九百萬美元
貸款總額:七千五百萬美元
投資總人數:150人
就業名額要求:1500人
預計創造就業名額:2300人
賓州水公司(”Aqua Pennsylvania, Inc.”)的獨資母公司 - 美國水公司(”Aqua America, Inc.”)是控股公司型態的資源控管事業。美國水公司透過經營與維護合約與各地方政府共同為賓州、俄亥俄州、北卡羅來納州、伊利諾州、德州、新澤西州、紐約州、佛羅里達州、印第安納州、維吉尼亞州、緬因州、密蘇里州以及南卡羅來納州等等超過三百萬用戶提供自來水及廢水處理等設備及服務。
賓州水公司的前身賓州近郊公司(”Philadelphia Suburban Corporation ”)成立於1968年。後透過經營部門與Southeastern Pennsylvania, Shenango Valley, Roaring Creek, Susquehanna 以及Waymart and White Haven等公司的併購後成立賓州近郊水公司(”Philadelphia Suburban Water Company”),而後轉型成為現今的賓州水公司。今日賓州水公司提供家庭、工業、公共及消防自來水及廢水處理服務涵蓋賓州29郡縣包括費城市郊西北Montgomery, Bucks, Delaware, Berks 以及Chester等等郡縣約428,000用戶。賓州水公司約占美國水公司2008年總營收百分之五十三,為其最大的經營子公司。
1990年初美國水公司開始着手一連串的併購與擴張。其中包括於1999年時併購Consumer Water Company,並分別於2003年取得Aqua Source 公司,2004年取得Heater Utility 公司及2007年取得New York Water Service 公司的控管自來水及廢水處理業務。在此期間美國水公司策略性地專注於控管自來水及廢水處理工業,並從賓州東南部拓展至全美其他十二州。該公司十四個業務群中,十三個業務群從事公營管控自來水及廢水處理相關業務,另一業務群則提供廢水抽泵、汙泥處理及其他非公營管控自來水及廢水處理相關服務。
在2008年的惡劣經濟環境下,美國水公司2008年總營收仍然從2007年的六億零兩百萬美元躍升至六億兩千七百萬美元。其中年淨收總額為九千八百萬美元,較2007年的九千五百萬美元躍升約三個百分點。Standard and Poor’s 評定賓州水公司信用等級A+。而絕大多數自來水事業信用評定均為A-或以上。
為求在未來二十年提供安全衛生飲用水,全美環境保護局估算修繕及更新全美自來水管線、儲存及處理設備花費將高達兩千七百七十億美元。可預計的是全美將有許多自來水或廢水處理業者將無法繼續負擔如此高額資金支出,而將被迫尋求其他出路 – 包括出售資產予可負擔資金支出的較大規模公營事業。
美國水公司及其附屬企業群在此大環境下已完全準備好提供任何必要硬體與資金投資。放眼過去五年美國水公司及其附屬企業群在現今服務區域已陸續投入約十二億美元更換及改善老舊管線、水質改善設備、儲存容器、抽泵設備以及其他相關設施。
可預見的是美國水公司的技術、專業、經驗以及可用資本在現今環境下仍然將在其一貫地併購成長策略中扮演關鍵角色。而未來併購行為仍然將為美國水公司帶來資本投資機會,給客戶帶來服務與保障,並給公司股東帶來合理公平的投資獲利。
賓州水公司計畫在未來兩年內進行數個資本投資方案,而其中部分支出將向賓州經濟特區尋求七千五百萬美元貸款。該貸款將用於賓州水公司在賓州境內水路管線、水質處理及相關作業系統的擴建、取得、安裝、更新等資金支出。賓州水公司將開立企業本票提供Standard and Poor’s 評定信用等級A+的企業擔保。賓州水公司預計支出共兩億三千九百萬美元,預計創造超過2300合格就業機會。每位投資人可分配約15至16就業名額。
美 国 L-1 商 业 移 民 简 介
L-1 签证 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法律允许L-1签证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L-1 签证申请时间、类别和期限
L-1 签证 的申请和获批速度比 H类工作签证、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等要快很多,从申请至批准最快三个月可以获得签证。该签证又分为二个类别: L-1 A签发给经理或总裁, L-1B签发给总工程师、市场总监、会计师等专业人才。签证的期限一般为首次申请获批一年,然后可以延期,每次延期为两年或三年,最长可达七年。
L-2 家属同行签证
L-1 签证 人员的家属(配偶和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 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 L-1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 2002 年新的法律还允许 L-1签证的配偶 L-2 在美国申请工卡 ,合法工作。
申请美国移民
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总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开始,在分公司正常营业 12个月以上时, L-1签证持有人以及直系家属(包括 21岁以下子女),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与需要 50万或者 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相比, L-1签证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美 国 L-1 商 业 移 民
申 请 条 件
一、 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必须具备条件
1、 拥有一定公司历史,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越高越好,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佳(可灵活处理);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营业额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可灵活处理);
4、拥有一定经营规模,正式雇工人数不少于40人; 
5、拥有足够运作资金,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6、美国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5万美金(该注册资金由申请人自由掌控)。
二、申请人个人必须具备条件
1、过去三年中至少有连续12个月在上述公司中担任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工作;
2、符合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的定义。
申 请 程 序
美国L1签证的申请程序
在美国(或中国)注册分公司,并获得相关法律文件
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29的申请,并获得I797 RECEIPT NOTICE
在申请阶段按移民局要求提供或补充材料
移民局批准,并获得I797 APPROVAL NOTICE
向美国驻海外大使馆预约L1签证的面试
准备相关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通过,并获得L1签证,随行人员或得L2签证
美 国 L-1 商 业 移 民 优 势
1、可多次入境
L-1 签证每次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分为一次进出及多次进出两种。一般而言 L-1签证比较容易获得多次入境许可,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申请速度快
L-1 签证 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第一次申请最快 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
3、可长期留美
L-1 签证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 L-1签证 A经理及主管级人员最长可获准在美停留七年, L-1签证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五年。
4、可全家赴美
L-1 签证人士,可以携带全家进入美国,配偶和孩子均可以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尤其是孩子可在美国公立学校上学,不用交付国际学生的昂贵学费。
5、可多人申请
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通常可以派 2-3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 L2签证。可同时为多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申请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
6、可合法工作
L-1 签证 的配偶 L2可以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这样可以大大减轻L-1签证持有人的经济压力。
7、可申请绿卡
持有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申请绿卡,而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劳工应聘程序,不需要像投资移民那样在美国投入百万资本而前两年只能拿到有条件的绿卡。
8、可自由出入境
持L-1签证者,在申请绿卡期间,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做生意上的旅行。而其它很多种类型的绿卡申请者在申请期间如果没有“请假证 ”( Advance Parole)就不可以自由地出入境。
9、可拥有 “双重倾向 ”
L-1 签证能允许申请人拥有 “双重倾向 ”——美国政府规定在海外的大使馆及领事馆官员,无需L-1签证申请者去证明他们并无移民的企图。同时, L-1持有人申请绿卡时的面谈,可以选择在美国本土的移民局办公室,而无需在母国的使领馆内进行。
10、无国籍限制
L-1 签证适用于在任何国家设立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经理主管人员与特殊知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业务。
11、无规模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要求申请L-1签证的跨国企业需做多大数额的投资,也没有规定特别数额的注册资本。
12、无生意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规定申请L-1签证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子公司间必须从事相同种类或相关形态的商业往来,只需保持正式的所有权从属关系即可。
13、无薪水要求
L-1 签证签证的持有人可以不按照美国劳工市场的最低薪水标准获发薪水,美国分公司的员工薪水水准可以由母公司参照美国子公司当地的生活水准而自行决定。
14、无学位要求
L 签证规定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L-1签证A) 或专业技术人员 (L-1签证B),但没有最低学位及语言的要求。
15、无行业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对提出L-1签证申请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必须从事某些类别行业的规定(医院、银行等特殊行业除外)。
16、无配额限制
目前,美国对L-1签证没有提出配额限制。持有人在申请绿卡期间不必为漫长的配额排期焦虑或无尽地等待。
